各体检考生: 请到宝山中心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。 体检时间:以短信内容为准。 体检地址:友谊支路301号。 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,请注意以下事项: 1、所有体检人员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,其他医疗单位的体检结果一律无效。 2、严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;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,后果自负。 3、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、体检费用(323元,参加体检人员自负),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,贴至体检表(现场领取)上后由体检中心加盖公章。 4、体检前一天请吃清淡食物,注意休息,体检当天需采血、B超等检查,晚上8点后请勿进食,体检当天早晨空腹,水尽量少喝。 5、请勿携带玉器、金属挂件或项链,不携带贵重物品,请勿穿戴有亮片或有反射性配饰的衣服。女同志不穿连衣裙,连裤袜等不便穿脱的服装。 6、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,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,补检时间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。 7、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,勿做X光检查。 8、体检时请自觉遵守排队顺序,依次进入检查室,保持安静。 9、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,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、检验项目。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,勿漏检。体检完毕,体检表交指定医生检查验收后,方可离开体检现场。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,将会影响对你的录用。 10、未按时参加体检者,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。请不要有家属陪同。 上海市宝山区公务员局 2017年7月28日 |